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办法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更新时间:2023-10-31 15:09:10作者:橙橘网

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办法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了解,在运营管理方面,《办法》对收费管理、车道设置、服务区管理、清障救援服务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办法》规定,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国家收费公路联网收费运营和服务有关规定补收车辆通行费:无通行卡的;持调换或者伪造的通行卡的;故意损坏、屏蔽通行卡,或者干扰收费系统、设施的;假冒享受通行费减免政策车辆的;采取其他方式偷逃通行费的。

  对依法应当交纳而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的车辆,高速公路经营企业有权拒绝其通行,并要求其补交车辆通行费。

  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发现为了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实施故意堵塞收费道口、强行冲卡、殴打收费人员、破坏收费设施或者其他扰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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