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钱还被罚!操纵自家股票,扬子新材前董事长胡卫林等人收罚单

更新时间:2023-11-01 22:06:21作者:橙橘网

亏钱还被罚!操纵自家股票,扬子新材前董事长胡卫林等人收罚单

11月1日,江苏证监局网站发布消息,因操纵自家股票,扬子新材(002652.SZ)前董事长胡卫林等人被江苏证监局合计处以230万元罚款。

亏损两千多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胡卫林出生于1964年7月,2014年10月~2018年1月任扬子新材董事长。2018年11月,扬子新材“返聘”胡卫林为公司总经理,直至2020年5月辞任。

经查,胡卫林基于缓解股权质押和股价下跌带来的资金压力和稳定“扬子新材”股价的目的,通过负责决策、借入账户和提供资金的方式,安排时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许孝男操纵“扬子新材”股价,操纵方式包括盘中连续申报拉抬、对倒等。

2017年5月15日~2018年12月3日,胡卫林实际控制的两个证券账户有152个交易日交易“扬子新材”,其中有77个交易日买入,112个交易日卖出,37个交易日有买有卖。在77个买入交易日中有64个交易日存在拉抬行为,在37个有买有卖的交易日中有24个交易日存在对倒行为,拉抬股价意图明显。

不过,在此期间,扬子新材股价表现并不好,区间跌幅超过40%,胡卫林和许孝男控制使用的两个涉案账户操纵“扬子新材”共亏损336.29万元。

与此同时,在2018年3月23日~2019年1月7日,出于维持“扬子新材”股价的目的,胡卫林通过书面协议委托曹芸帮助实施操纵“扬子新材”股价,双方共同筹措操纵所需资金,并约定共同分享操纵所得收益。

曹芸通过10个证券账户,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采用盘中连续交易,以对倒、拉抬等方式交易“扬子新材”,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导致股价大幅偏离中小企业综合指数(以下简称“中小综指”)。其中在建仓及拉抬阶段,扬子新材下跌10.43%,同期中小综指下跌25.82%,偏离15.39个百分点;出货阶段,扬子新材下跌30.46%,同期中小综指下跌7.66%,偏离22.8个百分点。

无独有偶,此番操纵股价依旧以亏损告终,经计算,胡卫林和曹芸操纵“扬子新材”共亏损1877.24万元,据此计算,两轮操纵股价共计亏损2200余万元。

江苏证监局认为,胡卫林、许孝男的行为以及胡卫林、曹芸的行为均构成操纵证券市场,依据相关规定,决定对胡卫林共计处以125万元罚款,对许孝男处以30万元罚款,对曹芸处以75万元罚款。

减持套现、资金占用

扬子新材于2012年1月19日在深交所中小板挂牌上市交易,主要从事有机涂层板及其基板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胡卫林是公司创始人、原实控人,上市时,胡卫林个人直接持股并通过上海勤硕来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股,合计占股公司58.5%。

2017年11月,胡卫林将公司控制权转让给中民投旗下的南宁颐然养老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胡卫林在转让股份的过程中套现数亿元。此后,胡卫林通过多次减持进行套现,截至2023年三季报,其直接持有扬子新材的股份数量仅剩500万股,持股比例降至0.98%,且全部处于质押状态。

2023年以来,胡卫林已两度遭监管处罚,相隔时间仅3个月。8月1日,扬子新材发布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2018年~2020年,时任扬子新材第二大股东、总经理胡卫林利用苏州市开元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苏州汇丰圆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占用扬子新材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从事关联交易,并且未在年报中披露。

此外,扬子新材2020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采购事项,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约1.37亿元,作为时任第二大股东、总经理的胡卫林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中国证监会拟处以500万元罚款,并给予警告,同时公司拟被处以450万元罚款,相关人员也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胡卫林组织、实施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违法行为,涉案时间长、涉及金额大,情节较为严重,其还被中国证监会拟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扬子新材业绩低迷、连续多年亏损

在南宁颐然养老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为扬子新材控股股东后,扬子新材谋划布局养老产业,但公司业绩却出现连续下滑,2018年实现净利润3960.44万元,同比下降53.57%,此后2019年~2022年,公司连续四年净亏损,亏损额合计超5.3亿元。

最新发布的2023年三季报显示,公司前三季度再度净亏损1687.71万元,营收也同比下降近9%。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在2022年年报中表示,将积极尝试在国家支持和鼓励的新能源行业中选择合适的细分赛道,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形成新材料与新能源“双新驱动”的协同发展战略,公司的转型能否带来业绩反转还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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