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供热不暖和怎么办2023?

更新时间:2023-10-31 17:03:11作者:橙橘网

天津供热不暖和怎么办2023?

  ➤天津供热不暖和怎么办2023?

  答:因供热单位责任造成实施供热计量收费的用热户室内温度,未达到本市规定的最低温度或者计量供用热合同约定温度的,视为供热不合格,供热单位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退还相应的供热采暖费。

  新建居住建筑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用热户室内温度不达标的,视为供热不合格,供热单位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退还相应的供热采暖费。

  设备故障采暖费退还

   因供热设施故障或停水、停电等外部原因造成停热的,供热单位应按停热天数退还按面积计费方式计算的采暖费。不足24小时的,不计算天数

  政策来源: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链接:https://csgl.tj.gov.cn/zwgk_57/xzcwj/scsglw/CGWWJ/202310/t20231031_6443827.html

本文标签: 单位  采暖费  有关规定  温度  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