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认房不认贷”,你的房贷能省多少?

更新时间:2023-10-31 17:09:14作者:橙橘网

北京住房公积金“认房不认贷”,你的房贷能省多少?

10月31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下称《通知》)称,将于11月1日起施行“认房不认(商)贷”。

《通知》表示,为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体现公积金制度公平性、互助性、普惠性,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九次全体会议批准,对公积金贷款政策作出调整。

调整后,首套房认定标准为: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下同)在北京市无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下同)记录。

二套住房认定标准为:借款申请人在北京市有1套住房的;或在北京市无住房但全国范围内有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或在北京市有1套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有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执行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借款申请人在北京市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或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2次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公积金贷款。本次政策调整自2023年11月1日施行,当日(含)后受理的公积金贷款申请,按调整后政策执行。

相比前期政策,此次调整的主要变化在于,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在住房套数认定上不再考虑商业贷款情况。简单理解,有商贷记录、无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在北京市无房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可以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本次政策调整自2023年11月1日施行,当日(含)后受理的公积金贷款申请,按调整后政策执行。对于11月1日前申请但尚未发放等特殊情况,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需要与贷款经办部门沟通,以买卖双方无争议情况下的沟通结果为准。另据该工作人员介绍,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有商业贷款记录的购房者,无关商业贷款还清与否,没有逾期情况即可。

中指研究院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本次北京公积金政策的调整有利于无房且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可以享受较低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更低的首付比例以及较高的贷款额度,将有效降低购房者置业成本,减轻购房者置业压力,提振购房者置业情绪。

那么,此次调整能为符合条件的购房者省下多少房贷?

目前,北京地区纯商业贷款5年期以上首套房贷利率为4.75%、二套为5.25%。

而按照当前北京市公积金贷款政策,首套房贷款利率执行5年以下2.6%、6年~25年3.1%,二套住房执行5年以下3.025%,6年~25年3.575%。首付比例要求按照政策性住房与非政策性住房区分,其中政策性住房中经济适用房最低首付为20%、其他政策性住房首付要求为30%;非政策性住房中,普通住宅首付比例最低为35%、非普通住宅首付比例最低为40%;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为80%。额度方面,首套房贷最高额度为120万元(部分区域购买城六区之外的住房略有区别),二套最高贷款额度仅有60万元。

据中指研究院测算,假设公积金贷款60万元、还款期限为25年,在二套利率下,总利息约30.8万元,月均还款约3028元。被认定为首套房贷后,总利息约26.3万元,月均还款约2877元,总利息减少约4.5万元,每月还款约减少151元。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现行政策,借款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全国范围内不能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同时,对于离婚一年内的借款申请人按原政策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即离婚未满一年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二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

陈文静指出,本次政策调整利好人群相对有限,无房且在全国范围内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人群,购房时仍然被认定为二套;在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2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公积金贷款,因此政策整体力度偏弱。

陈文静指出,从10月北京楼市成交情况来看,前期政策效果持续性不足。当前北京房地产市场调整压力渐显,政策有望围绕稳定房价预期、激活置换链条、降低合理住房需求购房门槛等方面展开,预计将按照因区施策原则,优化限购政策,同时或对普宅认定标准、房贷利率等进行调整。若政策能及时跟进调整,北京房地产市场或进一步修复。

从全国范围来看,今年以来已有上海优化首套公积金贷款认定标准,成都等二十余城执行公积金贷款“认房不认贷”。“北京本次调整公积金贷款首套认定标准,进一步释放政策利好,预计接下来更多城市将跟进优化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广州、深圳跟进的预期也较强。”陈文静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