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盘加速探底 静待趋势明朗
2023-06-06
更新时间:2023-06-06 07:50:10作者:橙橘网
关于印发大连市2023年度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大连市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市自然资源交易委员会、市土地储备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7日
大连市2023年度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贯彻落实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要求,深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提高土地市场调控能力,全面加强推动“十四五”规划和“三年过万亿”战略目标实现的土地要素保障能力,服务大连振兴发展、高质量高速度发展要求,依据《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我市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等,参考2018-2022年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和2023年各县(市、区)、先导区实际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大连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于我市自然资源禀赋和疫情政策调整后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按照规划引领、科学配置、集约利用与土地要素保障的工作思路,统筹推进全市土地供应。全力稳投资、保增长,引导和稳定市场预期,做好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
(二)基本原则
1、节约集约原则。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用地标准和供地政策,强化节约集约用地机制,深入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2、供需平衡原则。综合考虑土地市场需求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坚持供给引导,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保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等项目的用地需要。
3、有保有压原则。土地供应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严格执行国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对不符合供地政策及土地投资强度、土地使用强度达不到国家要求的项目用地一律不予供地;促进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发挥,严格规范土地供应方式。
二、计划指标
2023年全市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1912公顷。其中供应房地产用地490公顷,占总供地量的25.7%;工矿仓储用地440公顷,占23.0%;公共服务及各类基础设施用地982公顷,占51.3%。
三、土地供应导向
落实房地产健康发展目标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保障住宅用地供应稳定,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按照政策要求和市场需求安排租赁住房用地,继续单列租赁住房用地指标,保障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宅用地需求。
紧扣三年挺进“万亿GDP城市”目标,增强土地对产业发展的支持和保障力度。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升级发展用地需求,充分保障精细化工产业集群、大型企业搬迁等有关项目落地。
进一步提升医疗、教育、养老、交通等配套服务设施用地保障力度,提高街区综合功能,补足功能短板。优先保障关系民生的设施用地。围绕交通大项目、垃圾分类、能源供应等重点工作,保障配套设施用地需求。重点保障新机场、引洋入连工程、庄河核电、庄河抽水蓄能电站、长海大桥、海底隧道、光明路延伸工程、地铁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及配套设施用地。对军队建设用地需求及其他特殊用地予以保障。
按照严控新增,盘活用好存量建设用地的原则,多措并举,继续全面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并持续推进消化批而未供土地专项行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四、计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构建计划实施的共同责任机制,保障计划执行效率。建立健全定期会商、政策协调、信息共享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对列入年度供应计划的供地项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快办理前期手续。对列入年度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的宗地,按计划有序组织出让;对列入年度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宗地,各区政府和各用地单位,紧紧围绕建设目标,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开工目标按期实现。
(二)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供地审批效率。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行为,提高效率。
(三)在供应总量结构相对稳定、空间布局相对优化的基础上,年中可根据经济发展运行情况及项目进展提出增补调换项目需求。
附件:1、大连市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指标
2、大连市2023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指标
信源:大连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