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各市盘活城镇低效用地约2万亩 山东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

更新时间:2023-10-25 16:40:33作者:橙橘网

每年各市盘活城镇低效用地约2万亩 山东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

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25日讯10月25日下午,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召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解读《山东省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省自然资源厅总工程师、二级巡视员徐勇介绍,存量用地盘活和空间结构优化是城市治理方式的重要支撑。省自然资源厅高度重视城市更新工作,始终坚持牢牢把握“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工作定位,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龙头引领作用,积极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助推城市更新和高质量发展。

开展城市体检,精心规划布局。指导各市连续4年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工作,准确识别城市空间结构、空间效率与空间品质问题,确定城市更新重点区域和重点方向。支持各地开展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明确城市更新任务目标、更新范围、重点内容、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建立与城市更新相适应的详细规划编制和动态维护机制,将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城市设计等空间管控要求纳入详细规划,作为实施城市更新项目、核发规划许可的法定依据。

强化顶层设计,注重政策集成,统筹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意见》,以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为推动城市更新的重要着力点,建立城镇低效用地调查数据库,科学编制再开发专项规划和实施计划,出台相关配套文件10余个。每年组织各市盘活城镇低效用地约2万亩,有效改善了城乡人居环境,增加建设用地有效供给,保障产业项目落地和转型升级。为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从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两方面出台系列政策,保障工作推进成效。正向激励方面,对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实行新增计划指标奖励政策和返还土地增值税补助金政策,形成“再开发项目越多、得补助越多”的激励导向,累计返还土地增值税6000余万元。反向倒逼方面,通过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征收试点等,引导企业改造转型或退出低效用地。

坚持先行先试,注重示范引领。选择部分市、县(市、区)作为示范区域,探索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和开发模式,打造两批50个低效用地示范项目经验在全省推广,2个工业用地盘活利用典型案例入选全国优秀案例集。今年9月,青岛市成功入选全国43个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城市之一,青岛市把低效用地再开发作为城市更新的重点内容,通过重点低效片区开发建设,腾空储备土地5万余亩,已开发利用土地2.46万亩,总投资1100亿元,预计拉动投资约3000亿元,充分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

闪电新闻记者 宁佳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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