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王朝与罗马帝国的后世命运为何迥异?

更新时间:2023-10-27 09:08:24作者:橙橘网

汉王朝与罗马帝国的后世命运为何迥异?

【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寒竹】

关于汉王朝与罗马帝国的比较,历来是中西方文明比较研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

在世界历史上,汉王朝与罗马帝国是同一时期上存在的两个超大规模的共同体。虽然二者各居东西而少有交集,但在疆域、人口规模和经济军事力量等方面都有相似之处。

更重要的是,汉王朝与罗马帝国对后来的中西方历史发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中国,汉王朝之后,华夏民族常常自称汉人,以至于汉人成为了中国主体民族的族称,汉人的语言——汉语则成了中文的别称。而罗马帝国之后虽不再有罗马,但帝国的概念一直保留下来并深刻地影响着西方历史的发展。罗马帝国崩溃后,欧洲历史上试图重建新罗马帝国、重温罗马皇帝之梦的不乏其人。


汉顺帝时期的汉朝与罗马疆域图

由于这些原因,近年来,对汉王朝与罗马帝国进行比较研究的书籍与文章很多。但是,无论这些书籍与文章是怎样分析汉王朝与罗马帝国的异同,最后大都会提出一个共同的问题:

为什么中西方差不多同一时间出现的汉王朝与罗马帝国的后世命运有着如此大的差别?

中国的汉王朝灭亡只是政权的灭亡,而大一统的中国却一直存在并历久弥新,直到今天中国仍然是一个超大规模的世界大国。但是,罗马帝国虽然对西方文明的影响巨大,但灭亡后再也没有能够复兴。欧洲从此进入小国林立的发展模式。后来虽有人想重建罗马帝国,但历史证明这只是一种无法实现的梦想。

本文认为,这个问题之所以难以讲清楚,最主要是因为概念的不清晰。今天很多人在讨论汉王朝与罗马帝国在后世的不同命运时,通常会使用一些来自西方概念如帝国、民族国家、单一制、中央集权等。这些产生于近代西方的概念本来是对西方历史的概括与总结,用来解释西方的历史基本是能够自洽的。但简单用这些概念来解释两千前的中国,特别是解释汉王朝时却是有问题的,很难准确地诠释历史。另一方面,有一些概念是中国所独有的,比如郡县制、大一统这样的概念,难以在现代西方的语词中找到对应的概念。

由于一些基本概念指向性不清晰,使得比较汉王朝与罗马帝国的研究少有逻辑自洽的论述。本文试图做一些基础性的探索,澄清一些基本概念在比较汉王朝与罗马帝国时的具体含义,从而加深我们对这两个超大规模共同体的理解。

一、秦汉王朝与罗马帝国并非同质的共同体

很多比较汉王朝与罗马帝国的文章,常常是把二者作为两大帝国来进行比较,这就忽略了二者之间最根本的差异。汉王朝与罗马帝国作为当时世界上规模大致相当的共同体,确有相似之处。人们可以从社会经济发展、政治制度、军事规模、文化发展水平等方面进行具体比较。但比所有这些因素更为根本的是,汉王朝与罗马帝国在本质上是两个完全不同性质的政治共同体,在历史学和政治学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汉王朝时期的中国是一个有着高度民族认同的国家,罗马帝国则不是一个真正的国家,而是一个由本土城邦和多个民族共同构成的征服体系,二者在性质上有着根本的不同。


恺撒去世时罗马共和国的版图 红色为罗马疆域(包括行省),深蓝色为依附罗马的国家

从国家起源上看,罗马是一个实行奴隶制的城邦国家。罗马城邦国家在希腊世界的边缘地带逐渐兴起并扩张,然后在亚平宁半岛建立起一个以拉丁民族为核心的城邦国家。罗马通过三次布匿战争和不断的对外扩张和征服,最后建立起一个庞大的横跨欧亚非的征服体系。在世界历史上,罗马帝国并不是一个有着民族认同感、有着共同语言和文字、有着明确疆界的国家。这从罗马帝国的人口构成可以清楚地看出。

根据罗马皇帝奥古斯都在《创业录》中的说法,当时帝国核心地区的人口如下:

在公元前28年为406.3万人 公元前8年为423.3万人 公元14年为493.7万人

而当时罗马帝国统治下的人口在5680万左右。493.7万罗马人这个数字不超过帝国境内总人口的10%。当时罗马帝国统治范围内的居民大致分为四类:罗马公民、拉丁公民、异邦自由人和奴隶。罗马公民的地位最高,拉丁公民是介于罗马公民与各个行省中的异邦人、移民之间的一个中间等级,最初主要分布在亚平宁半岛,后来也扩大到部分行省。这样一个主要根据血缘划分等级的征服体系很难整合为一个有着高度认同感的政治共同体。

此外,这个时期罗马帝国的语言远不止拉丁语一种。由于罗马文化是承袭希腊文化而来,比如罗马皇帝马库斯·奥勒留就是用希腊语写下了著名的《沉思录》。所以希腊语在整个罗马帝国时期一直在很多地方,特别是在帝国东部广泛使用。除了希腊语外,布匿语、科普特语、阿拉米语、叙利亚语、凯尔特语的文字也在帝国境内使用。这可以从出土的大量的铭文和书信中看到。

所以,罗马帝国是一个以罗马为中心的征服体系,这个体系由亚平宁半岛上的以罗马为核心的城邦国家与45个行省共同组成。罗马行省(跟中国元代形成的行省概念完全不同)是罗马在意大利半岛之外所征服和控制的地区。Province 一词的起源就是古罗马的拉丁语:pro-(“代表”)和vincere(“胜利”或“控制”)。罗马行省是西方古代的殖民地单位,近代西方的殖民地colony一词就是来自古罗马时期的colonia,指是罗马帝国在殖民地区的前进基地。从这意义上说,也可以说罗马帝国是以罗马为中心与被征服的殖民地共同组成的一个政治经济共同体。

在罗马帝国的征服体系内,有不同种族、不同语言、不同身份的群体。在帝国统治的五千多万人口中,真正使用拉丁文的罗马公民长期以来一直占很少的比例,整个帝国严重缺乏民族认同感。其实,罗马帝国的统治者在面临越来越多的蛮族入侵时,也发现帝国境内的人民对罗马缺乏认同感,这对维系帝国的稳定很不利。

公元212年,罗马帝国皇帝玛尔库斯·奥列里乌斯·安东尼努斯为了加强帝国内部的认同感,颁布了《安东尼努斯敕令》(Constitutio Antoniniana),给与罗马帝国境内所有出身自由的男性以公民权。


出土于卡拉卡拉浴场的安东尼努斯雕像

但是,民族与国家认同是一个长期的同化过程,而不是一张敕令在短期内可以解决的。结果,《安东尼努斯敕令》的颁布反而适得其反,在帝国境内造成了很大混乱。敕令原意是想加强人民对帝国的认同来抵御外敌,结果反而造成帝国内部的混乱与冲突。《安东尼努斯敕令》颁布后,帝国境内的蛮族开始在内部进行夺权,而讲希腊语的东部离心力越来越强。西罗马帝国在公元476年的崩溃跟不合时宜的《安东尼努斯敕令》是有关系的。

很多把罗马帝国与汉王朝,或者加上之前的秦王朝进行比较时常常说秦汉帝国在时间上与罗马帝国差不多,这个说法并不全面。的确,从二者所处的时间段来看,汉王朝与罗马帝国正好处于历史的同一时段。但是,有一点必须指出,把有着二千多年传承的秦汉王朝从中国历史中切割出来,与只有五百年历史的古罗马进行比较,这显然是不够全面的。

中国作为一个国家,即使从第一个世袭朝代的夏朝算起,在汉王朝之前已经存在了近两千年。到了汉王朝,华夏民族已经在中原大地占据了绝对的优势,成为了古代中国占绝对优势的主体民族。汉王朝时期的华夏民族早已形成了很强的共同体认同感,共享着相同的历史、信仰、语言与文化。而罗马帝国统治下的五千多万人在历史上从来没有形成一个横跨欧亚非的有着民族认同感的国家。

华夏民族能够在汉王朝时期发展到五千万人,跟古代中华民族的形成过程的特点有很大关系。罗马帝国是靠军事征服扩张扩大疆域,但种族、血缘和出生地等因素,把帝国境内的五千多万人分成了罗马公民、拉丁公民、异邦自由人和奴隶。所以罗马帝国无法靠军事力量把疆域内的人民形成一个共同体,《安东尼努斯敕令》的失败证明了这一点。

在古代社会,每个国家都会有血缘主义的因素,但中国古代华夏民族的血缘主义非常淡薄。中国古代虽然也讲“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但在现实中实行的主要还是文化认同,这是华夏族人口迅速增长的主要原因之一。由于华夏文化在中原地区一直居于领先与主导地位,从而形成了一种通过文化认同来界定民族的特点。韩愈讲“孔子作春秋也,诸侯用夷礼则夷之,进于中国则中国之”。这是韩愈对之前中国民族融合的一个概括。


中华文明基于华夷之辩观念的文化认同,推进了古代中国的民族融合

武王伐纣推翻商朝之后,周人不仅以封建的方式建立起一个大规模国家,而且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政治文化,王国维在《殷周制度论》中对西周政治文化进行了深刻论述。所以,从西周开始,华夏民族的制度文化就大大领先于周边的其他民族。当时的北狄、南蛮、西戎和东夷的大部分都通过接受先进的华夏文化而逐渐成为华夏民族的一部分。春秋战国时期成为了以华夏族为主体的民族融合的第一个高峰。

秦始皇兼并六国后,废除了西周建立的分封制,汉王朝进一步在全国实行编户齐民制度,中国形成了一个没有血缘等级的平民社会,大大地增加了汉民族的凝聚力。汉王朝之后,华夏民族自称汉人,而之后的两千年虽然发生过多次异族入侵,但最终所有进入中国的异族都被中国文化所同化而成为中华民族的一部分。所以,汉王朝与罗马帝国虽然都有相近的五千万左右的人口规模,但前者是具有高度民族认同感的国家,后者只是一个靠武力扩张建立起来而难以融合的征服体系,而非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国家。

民族国家(Nation-state)是西方近代出现的概念,而西方古代并无民族国家。民族国家的概念是西方国家对威斯特伐利亚协定后出现的新型政治共同体的指称,因为席卷整个欧洲的三十年战争,沉重打击了罗马天主教权威和神圣罗马帝国,从而使得欧洲出现了一系列具有民族认同感的政治共同体。西方学界用民族国家这个概念用来指称威斯特伐利亚协定后的新型政治共同体是基本符合历史事实的,断言西方古代尚无民族国家也是符合历史事实的。


威斯特伐利亚合约的签订标志西方意义的近代民族国家的出现

但是,如果按照西方对民族国家具体特征的界定:一个独立自主的政治实体,没有内部关税的统一经济体,集中统一的公共行政体系,共同的语言文化、历史等,那么显而易见,当时的汉王朝已经具备了这些特征。虽然说民族国家这个概念是近代才出现和传入中国。但是,早在古代中国就已经具有了西方近代民族国家的一些基本特征,这是一个客观事实。我们在研究中国古代历史时切不可以因为有些概念是近现代才出现在中国,就断言这些概念所指称的事物也是在近现代才出现,否则必然会割断历史。

要而言之,我们在比较汉王朝与罗马帝国时首先要弄清楚这两个共同体的根本性质,这样才会有可比性。汉王朝在当时已经是有着两千多年历史传承的国家,是具有高度民族认同感的政治共同体。而当时的罗马帝国是一个以罗马为核心的建立起来的征服体系,而非一个国家。

一个具有高度民族认同感的国家即使遭到异族入侵,灭亡的只是政权,民族仍然存在。所以中华民族在历史上虽然遭受多次入侵和打击,许多王朝也被推翻,但中华民族并不因为政权的更迭而消亡,而总是能够再度复兴。

罗马帝国作为一个征服体系,从未在帝国内实现民族认同。帝国虽然军事力量一度非常强大,征服的疆域和民族也横跨欧亚非三洲,但一旦军事衰败而遭到蛮族入侵,帝国的崩溃就不可避免。即使欧洲后来不断有人想复兴罗马帝国,无论是自称继承罗马帝国的查理曼帝国还是神圣罗马帝国,都已经是其它民族的梦想,跟历史上的罗马帝国已经没有什么关系。

二、汉王朝的郡县制与罗马帝国帝国的基本结构有根本不同

汉王朝与罗马帝国除了在共同体性质上的根本差异外,这两个共同体的基本结构和治理方式也有根本差别。汉王朝实行的是大一统的郡县制,而罗马帝国实行的是本土与行省的二元制度:在罗马帝国的核心地区实行元老院和元首制度;而在被征服地区实行总督负责的行省制度。这种基本结构与制度上的根本差异也是这两个共同体崩溃后命运大不相同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众所周知,汉承秦制。虽然汉王朝最初实行的是郡县与分封并存的国家制度。但是从汉文帝起,汉王朝中央就开始采取削弱诸侯王的措施。到了汉武帝时期,中央朝廷向各藩王颁布“推恩令”,最终使得各个诸侯国由于内部的不断分封而自我瓦解。这就是《汉书》所讲的“不行处置,而藩国自析”。汉武帝不仅瓦解了所有的诸侯王国,而且在经济上实行盐铁官营、打击富商巨贾,思想上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汉王朝从此建立起高度集中统一的郡县制度。

关于汉王朝实行的郡县制与罗马帝国的松散政治结构的区别,论述的书籍和文章很多。但是虽然谈论郡县制的人很多,对于郡县制在理论的分析却很不够。很多人只是简单地把郡县制看成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的一种国家结构形式,看成跟现代的中央集权的单一制类似的制度。这是相当不够的。事实上,郡县制作为中国自秦汉以后的基本制度,有着自身特有的政治逻辑。


汉王朝的郡县制有效加强了中央集权

郡县制是一个在西方语言中很难找到对应概念的词汇。按照中国的郡县制,中央与地方并非并列的两种实体,而是天下归一,社会只有一个不可分割的国家权力。中央在时间和逻辑上都先于地方。是中央皇权派生出郡县,而不是郡县建构中央皇权,更不是地方组成中央。郡县制绝非像有的人理解那样,是一套中央与地方分权的制度。郡县制的国家结构形式的逻辑不是中央与地方两种政治实体之间的关系,不是A与B的外在关系,而是中央权力延伸放大为郡县,郡县只是中央的代表。郡县制并不是现代单一制的古代版。

同样,用从西方传入的中央集权概念来界定郡县制的国家结构形式,也是不准确的。中央集权是指中央把地方的权力集中起来,这种中央集权现象发生在近代一些欧洲王朝国家的形成过程中,法国路易十四的中央集权过程最为典型。但按照中国的郡县制,中央并非是从地方集权,因为地方从来就没有任何固有的权力,地方行政机构只是中央政府的延伸和代表。

所以,在郡县制的国家框架中,中央的权力上包含了地方权力,而绝不是地方组成中央。宋人吕中在《类编皇朝大事记讲义》中把这个道理讲得很透彻:“朝廷以一纸下郡县,如身使臂,如臂使指,无有留难,而天下之势一矣”。所以,无论是单一制还是中央集权制都难以界定中国秦汉王朝确立的郡县制。

与汉王朝实行的郡县制相反,罗马帝国的政治结构与治理模式非常松散。首先,罗马帝国实行的是一种本土/行省的二元制度。帝国在罗马本土实行的是元老院和元首制度,而各行省实行的是完全不同的总督制度。布鲁图斯在刺杀了凯撒之后曾说,“不是我不爱凯撒,而是我更爱罗马”。从布鲁图斯讲话的语境看得很清楚,他爱的不是整个罗马疆域及疆域里所有的人民,他爱的是罗马的元老院和罗马本土的制度,爱的是罗马本土的公民与罗马文化,这并不包括更大范围内罗马的各个行省。由于本文的重点是讨论罗马帝国的制度而不是讨论罗马本土城邦国家的政治制度,所以,这里主要分析罗马帝国的总督行省制度。

这里需要指出的一点是,古罗马之所以分为共和时期和帝国时期,这主要跟屋大维确立罗马元首的独裁制度确立有关,而跟罗马的对外扩张与征服没有多大关系。凯撒在罗马建立独裁统治后遇刺身亡,屋大维最终还是确立了罗马的独裁制度,所以人们通常把屋大维看作罗马帝国的第一位皇帝。

但是罗马的对外扩张与征服早在共和时期就开始了。罗马帝国并不是罗马人自己的称谓。事实上,古罗马的名称从共和时期到帝国一直是:Senātus Populusque Rōmānus,意即“元老院与罗马人民”。今天,在意大利首都罗马的提图斯拱门上还可以看到“Senatus Populusque Romanus”的雕刻的文字。如果说帝国是一个以宗主国为核心建立起来的征服体系,那么早在罗马共和国就已经具有帝国性质。


罗马提图斯凯旋门上的SPQR国名

公元前241年,罗马共和国建立了第一个行省。从这个时期开始,罗马共和国就视为一个扩张中的帝国。据历史记载,古罗马大部分的元老院行省都是在共和时期设立的,因为这个时期元老院的权力比较大。屋大维确立独裁统治后才开始建立元首行省。整个罗马时期设立的行省一共有45个,可分为元老院行省、元首行省和地方行省。罗马对行省的统治是通过委派总督来实行。

如上所述,罗马从共和时期建立行省开始就成为了事实上的帝国,而帝国一旦形成,实行的就是本土/行省的二元制度。这两种制度有很大不同。总督在行省的权力很大,拥有几乎所有的行政权权和立法权。在共和时期和帝国早期,罗马派出的总督还掌握部分行省的军权。在大部分的时间里,行省总督的独立性很强,权力几乎不受制约。尤利乌斯·凯撒就是依靠在行省的军团渡过卢比孔河进军罗马,建立起独裁统治。

由于罗马帝国的行省有很大的自主性,再加上前面提到的罗马并没有在帝国境内形成一个在数量上占主导地位的民族,也没有统一的语言文字,所以,罗马帝国在后期面临着缺乏凝聚力,境内人民难以形成共识的问题。

这个时期罗马帝国做了两次重大改革。第一次改革就是本文前面提到的《安东尼努斯敕令》(Constitutio Antoniniana),这道敕令试图让帝国内所有的自由民都获得公民权力以增加民众对罗马的责任,建立起社会共识。

第二次改革是罗马元首戴克里先为了削弱行省的力量,把行省从原来的45个增加到100个,这个做法跟汉武帝当年的推恩令有些相似。但是,汉武帝通过推恩令把原先的同姓王诸侯国不断分拆开来,最后彻底实行了郡县制。而罗马帝国两次对行省的改革都遭遇失败。最后行省演变成了瓦解帝国的力量。


罗马帝国时期不断增多的行省

在罗马帝国后期,蛮族进入罗马的人数迅速增加,许多行省内的居民对入侵的蛮族并无抵抗之心。有些民众甚至还跟入侵者合作。最终接纳了大量蛮族的行省成了瓦解罗马帝国的根本力量。从这个意义上讲,行省既是构成帝国最根本的因素,同时也是后来瓦解帝国最重要的因素。

更为重要的是,罗马帝国的崩溃意味着各个行省在蛮族的入侵下形成了全新的共同体。这些新的共同体逐渐演变发展为新的民族,最后在历史的发展中逐渐发展为新的国家。一些中国史学家习惯于用中国的历史逻辑来理解欧洲的历史,把古希腊罗马与中世纪看成是一个承前启后的逻辑发展。事实上,罗马帝国的崩溃是欧洲文明的一次大断裂和民族的大融合。欧洲中世纪的各个蛮族国家并不是罗马帝国的直接继承者,而是在民族大迁徙和大融合中形成的新兴民族。从时间上看,古希腊罗马与欧洲中世纪有先后顺序,但从社会形态和发展逻辑看,欧洲中世纪的新兴蛮族国家并不是罗马帝国的后继者。

综上所述,汉王朝与罗马帝国在共同体的结构和基本制度上有根本的不同。汉王朝实行的是大一统的郡县制,整个社会的同质性很高,中央政府对社会的统治直达基层。全国所有的官员都由君主直接任命,地方并没有任何固有的权力,民众的民族认同感很强。

而罗马帝国实行的则是本土与行省不同的二元制度,而各个行省拥有很大的自主性,这造成罗马本土的公民与行省的居民有着完全不同的认知与态度,整个帝国并未凝聚为一个有民族认同感的国家。

从这个意义上讲,罗马帝国与之前的亚历山大帝国和后来的查理曼帝国、神圣罗马帝国、阿拉伯帝国与蒙古帝国等并无本质区别,都只是一个靠武力建立起来的政府体系,而非一个具有民族凝聚力的国家。所以,当罗马帝国境内的蛮族数量越来越多时,帝国的崩溃与消失是不可避免的。

三、余论

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人们在解释汉王朝与罗马帝国后世不同命运时,之所以陷入困境的根本原因,在于对一些关键概念的不当理解和使用。当我们不加特别解释与说明,直接使用一些来自西方的概念来比较汉王朝与罗马帝国;或者简单把中国古代独有的概念跟西方的学术中的语词简单对应起来,就会产生混淆,很难把问题论述清楚。

本文决不是主张简单放弃用来自西方的概念,而是反对把来自西方的概念直接套在中国历史上进行论证,反对不加解释地把中国古代产生的概念直接套用在西方概念上。语言是约定俗成是用来交流的。所以,完全不用来自西方的概念是不现实,也是行不通的。

中国的社会科学中的相当一部分概念是来自日文汉字对西方概念的翻译,这些概念已经成为中国现代语言、现代科学中的一部分,显然不能弃之不用。但是,当我们沿用一些来自西方的概念来解释中国的历史时,一定要非常小心,而且必须要加一些特别的说明,否则很容易会陷入误区而讲不清楚问题。

另一方面,中国的一些传统概念也不能简单地对应在西方的现代概念上。中国古代产生的一些概念在西方并没有完全的对应概念,对这些概念的使用要加以特别的说明。

帝国:帝国是一个来自西方的概念,意指以宗主国为核心、包含多个民族和地区的征服体系。帝国并不是一个疆界明确,有着同质性、有民族认同感的国家。中国历史上有皇帝、帝制的概念,但并没有帝国的概念。中国的帝制是从秦到清两千多年间实行的一种以皇帝/郡县制为国家结构的政治体制。实行帝制的国家并不等于就是帝国。中国是实行帝制两千多年的大一统国家,但从来不是帝国,所以也没有帝国的概念。

西方对帝国的理解和定义主要就是来自罗马帝国的征服体系。虽然古罗马人没有自称帝国,但后世的西方正是把横跨欧亚非的古罗马看作帝国的典型。在西方文化中,帝国就是罗马,罗马就是帝国。一直到今天,西方人谈到帝国,都会想起或参照罗马帝国。虽然在现实中,许多人也把国力鼎盛、武功强大的国家称之为帝国,但通常都是一种形容或比喻,而非准确的学术界定。

如果我们真正理解了帝国这个概念,那么我们就会明白,罗马帝国灭亡之后为什么没有再度复兴实际上是一个伪问题。因为人类历史上的所有帝国只要一旦灭亡,就是真正的死亡,从来不会再复兴。道理很简单,帝国是一个多民族、多殖民地组成的征服体系,而不是一个有着民族认同感、疆域明确的国家。

一旦帝国崩溃,帝国境内的各个民族都会自然形成各自的民族意识和民族认同感,最后逐步形成独立的国家。公元476年罗马帝国崩溃后,入侵的各个日耳曼部族跟罗马帝国本土与各型行省的原住民融合,逐渐形成新的民族,民族主义开始逐步在欧洲形成。欧洲的近代民族国家的雏形早在中世纪就开始逐渐形成。


被蛮族入侵毁灭的罗马城

罗马帝国灭亡后,确实有不少人希望复兴罗马帝国,但所有这些想重建罗马帝国的人都是旧瓶装新酒,都是只是希望借用罗马帝国的符号来建立自己的新帝国。但是,在一个民族意识已经形成的地区是很难建成帝国的。

公元800年法兰克人的查理曼在罗马被教皇利奥三世加冕为“罗马人的皇帝”。但是这个帝国跟罗马根本没有什么关系,帝国持续的时间也只有43年。帝国分裂后形成了后来的法国、意大利和德国。而公元962东法兰克国王奥托一世建立的神圣罗马帝国更是一个空洞的符号,虽然名称一直保留到1806年,但神圣罗马帝国只是一个传说,犹如伏尔泰所说,既不神圣、也不罗马,更不是帝国。

民族国家:民族国家也是一个源自西方的概念。今天,国内一些学者对民族国家这个概念有很大的质疑,认为用民族国家这个概念来界定近代出现的新型主权国家是不准确的。本文并不打算在这里具体讨论民族国家概念的合理性。但考虑到语词的约定俗成,二十世纪后成立的国联(League of Nations)和联合国(United Nations)都是用现代民族一词来代表国家,所以,本文依然沿用现在国际社会对民族国家一词的使用。

但是,由于民族国家这个概念源自西方近代,有着西方的历史背景。我们在使用民族国家一词时一定要跳出西方中心论,把一些不符合历史事实的部分去掉。比如,按照西方学界的说法,民族国家是产生于17世纪三十年战争后的威斯特伐利亚协定,而在此之前世界上并无民族国家。这是一个典型的西方历史叙事的概念。

众所周知,汉王朝则是一个已经有着两千多年历史的国家,华夏民族到了汉朝已经有了很强的民族意识与民族认同感,早就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了欧洲近代民族国家的一些基本性质。很多学者在讨论汉王朝与罗马帝国时,常常不自觉地回避甚至拒绝承认汉王朝已经具备现代民族国家的一些基本性质这一重要事实。原因就在于西方学术界通常是把民族国家的产生追溯到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亚条约,或者更早一点追溯到14世纪到15世纪的英法百年战争。于是很多学者则不愿承认汉王朝事实上早在古代就具有了欧洲近代民族国家的某些特质。

然而有充分历史事实证明,早在汉代中国就已经有了统一的语言文字、没有内部关税的统一经济体,集中统一的公共行政体系,共同的历史文化等重要因素。而在汉代之前的春秋战国时期,中国就提出了华夷之辨,强调华夏民族在文化礼仪上与外族的区别。中国古代华夏民族的含义已经超越了血缘主义,孔子和孟子都提出过以夏变夷的理论,强调华夏民族的礼仪文化与民族认同的关系。这说明早在两千多年的古代,中国就已经是一个具有高度民族认同的国家了。

反观两千多年前的欧洲,距离民族国家、民族认同还非常遥远。如前所述,罗马帝国鼎盛期的500万罗马公民,很难在5600多万人的帝国形成民族意识与认同感。而罗马帝国的罗马公民、拉丁公民与异邦自由人和奴隶在身份上的差异,使得民族融合与民族认同的形成非常困难。

当然,共和时期和帝国时期都有很多人热爱罗马,布鲁图斯在刺杀了凯撒之后说到:“不是我不爱凯撒,而是我更爱罗马”。但从布鲁图斯讲话的语境看得很清楚,他爱的不是整个罗马帝国疆域及疆域里所有的人民,他爱的是罗马本土的共和制度和元老院,爱的是罗马本土的公民与罗马文化,这并不包括更大范围内罗马的各个行省。


布鲁图斯刺杀凯撒

罗马帝国在文化内核上还是一个城邦国家,罗马公民认同还是局限在意大利半岛上的罗马帝国本土。这跟中国人认同整个国家有着根本区别。南宋诗人陆游在去世前写的《示儿》一诗中写道:“死去元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可见陆游热爱的不是南宋首都临安和江南地区,而是包含了九州的整个中国。中国古代流传的大量古典文献和诗词歌赋显示,中国在古代早就已经具有近代民族的一些特征。

如果说汉王朝已经具备了民族国家的基本性质,人民已经有了强烈的民族意识,那么即使汉王朝灭亡,即使政权更迭,只要华夏民族还存在,就会有“待从头收拾旧山河”的精神,就会有民族的复兴和国家的重建。同理,如果罗马帝国只是一个靠武力建立起来的征服体系,帝国境内的居民没有认同感,那么,罗马政权灭亡之后就只会留下一片废墟,而无法留下一个主体民族,就不会有民族复兴与国家重建。

郡县制与大一统:这是两个源自古代中国,在西方语词中难以找到对应词的概念。中国古代实行的郡县制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国家结构形式,人们也习惯称之为大一统。尽管大一统这个概念用得很普遍,但许多人,包括许多中国人对这个概念的理解并不准确。

一些人常常把大一统这个概念跟国家的幅员广大、人口众多、国家统一联系在一起,其实这种理解并不准确。世界上幅员广大的统一国家不止一个,如俄罗斯、美国、加拿大等国家,但这些国家的都不算是大一统国家。同样。人口众多的国家也不能算是大一统。印度人口已经赶上或超过中国成为世界第一,但印度并不是一个大一统国家。同样,统一也不是大一统的特征。中国今天还没有统一台湾,但中国实实在在是一个大一统国家。


自秦以来的大一统塑造了中华文明

大一统的核心本质是“一”,体现的是一种国家结构形式,这就是郡县制。郡县制并非像许多人认为的那样,是中央与地方权力的一种关系,而是指君主/中央对国家疆域内的直接统治,是指中央在国家中的不可分割的绝对统治权。在郡县制的国家权力的构架下,郡和县本身并非自主的政治实体,而是中央权力的放大和延伸。

作为中央的“一”派生出郡和县两级行政机构,郡和县是代表中央行使国家治权。郡县两级政府本身并非政治实体,并无任何固有的权力。秦以后,尽管县以上的行政机构经常变化,但无论是改为称为郡或州府,还是改为两级或三级、四级地方行政单位,其本质都一样,都是中央的派出机构。国家的所有官员都由中央直接任命。

汉王朝灭亡之后,不仅留下了已经形成高度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的中华民族,而且留下了一套整合大一统国家的郡县制度。这个中国独有的国家结构形式一直延续至今。今天中国的国家结构如果仅仅用单一制、或者中央集权的单一制这样的概念是难以解释的。正如有的学者所讲,直至今天,郡县制任然是中国国家结构的灵魂

综上所述,要回答秦汉王朝和罗马帝国这两个超大规模的共同体灭亡后的命运大不相同,关键是要对帝国、民族国家、郡县制和大一统这些概念有深刻而符合史实的理解,而且在使用这些概念一定要小心谨慎,要加以特定的说明。一旦对这些概念产生误解或运用不当,就很容易陷入困境而难以走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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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命运  王朝  罗马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