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连板信雅达:没有AI视频生成类相关产品业务,与Pika没有业务往来
2023-12-02
更新时间:2023-11-02 20:59:34作者:橙橘网
关于《汕头市澄海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东海岸新城莱湾汕头海洋中心和汕头海洋实验室项目及医养配套项目)》的公告
一、使用预留规模的原因
加快建设塔岗围海滨新城,推动汕头市科技创新发展,完善服务配套,汕头市拟建设东海岸新城莱湾汕头海洋中心和汕头海洋实验室项目及医养配套项目,符合广东省有关文件要求,可以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满足其实际建设需求,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以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使用汕头市在澄海区预下达规模3.7035公顷进行落实,保证项目顺利建设。
二、预留规模落实情况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地块位于澄海区莲下镇,项目范围内有3.7035公顷不在现行《规划》的城乡建设用地范围内。根据2021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落实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0.2024公顷、建设用地2.468公顷、未利用地1.0331公顷。规模落实后规划地类调整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
三、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1、建设用地规模
本次落实预留规模面积为3.7035公顷,拟使用汕头市自然资源局下达给澄海区统筹使用的预下达规模,落实规模后澄海区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增加3.7035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增加3.7035公顷。
2、耕地保有量
本次落实预留规模地块用地不涉及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因此,预留规模落实后,对澄海区的耕地保有量无影响。
3、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地块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规模落实后澄海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指标均不变。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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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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