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2023-11-14 14:11:28作者:橙橘网

南京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注意事项

  南京城乡医保报销注意事项:

  1、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须出示本人社会保障卡,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由本人直接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应由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社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参保居民在非医保定点医院或未刷卡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医保范围外的医疗费用均由个人承担。

  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不设定点零售药店(“特药”除外),购药不能刷卡结算,也不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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