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城乡居民医保意外伤害门诊待遇

更新时间:2023-11-14 16:25:28作者:橙橘网

哈尔滨城乡居民医保意外伤害门诊待遇

  意外伤害门诊医疗待遇:

  学生儿童因意外伤害在定点医院发生的统筹支付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1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一个年度内最多支付1000元。

  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和住院待遇:

  普通门诊,一个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500元;

  住院待遇,根据医疗机构等级,会有相应的住院起付标准,一级定点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240元,医保范围之内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为90%;二级定点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480元,医保范围之内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为80%;三级定点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720元,医保范围之内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为70%。

  哈尔滨市医保咨询电话0451-12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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