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只能在一级医疗机构吗?

更新时间:2023-11-14 16:56:24作者:橙橘网

咸阳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只能在一级医疗机构吗?

  1. 普通门诊统筹报销

  (1)年报销封顶线120元/人,限定在一级医疗机构、镇卫生院和村(社区)卫生室报销。

  (2)报销比例:一级医疗机构60%,镇卫生院60%,村(社区)卫生室70%。

  (3)报销范围:一般诊疗费、门诊治疗费、医技检查费、合规药品费。

  一. “两病”(糖尿病、高血压)门诊用药报销

  1、报销比例: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60%

  2、待遇及报销封顶额:一个年度内“两病”患者发生的门诊药品费用,医保基金最高报销限额分别为高血压400元、糖尿病500元。同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可同时享受。

  3、处方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使用量,最长不超过3个月。

  4、首次就诊持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相关病历、辅助检查化验单(原件或复印件)按诊疗规范认定并备案后,即可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

  5、门诊“两病”在县域内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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