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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复发或难治性系统性间变大细胞淋巴瘤;复发性难治性经典霍奇金淋巴瘤。 |
| | | | | 1.多发性骨髓瘤患者进行自体干细胞移植前高剂量治疗。 |
| | | | | 限:本品与阿扎胞苷联合用于治疗因合并症不适于接受强诱导化疗,或者年龄75岁及以上的新诊断的成人急性髓系白血病患者。 |
| | | | | 不可切除的III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本品适用于在接受铂类药物为基础的化疗同步放疗后未出现疾病进展的不可切除、III期 NSCLC患者的治疗。广泛期小细胞肺癌(ES-SCLC):度伐利尤单抗联合依托泊苷和卡铂或顺铂,作为ES-SCLC成人患者的一线治疗。 |
| | | | | 本品适用于至少经过二线系统化疗的复发或难治性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成人患者。基于一项单臂临床试验的客观缓解率和缓解持续时间附条件批准上述适应症。本适应症的完全批准将取决于正在计划开展中的确证性随机对照临床试验能否证实派安 普利单抗治疗相对于标准治疗的显著临床获益。 |
| | | | | 限:本品适用于既往接受过3种或以上酪氨酸激酶抑制剂(包括伊马替尼)的晚期胃肠间质瘤(GIST)成人患者的治疗。 |
| | | | | 用于既往至少接受过一种系统性治疗,且经检测确认存在有FGFR2融合或重排的晚期、转移性或不可手术切除的胆管癌成人患者的治疗。 |
| | | | | 用于治疗成人和儿童复发或难治性CD19阳性的前体B细胞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
| | | | | 治疗微卫星高度不稳定或DNA错配修复功能缺陷的晚期实体瘤患者 |
| | | | 黑色素瘤 、非小细胞肺癌 、食管鳞状细胞癌、头颈部鳞状细胞癌 、结直肠癌 | 帕博利珠单抗适用于经一线治疗失败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的治疗。帕博利珠单抗适用于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评估为 PD—L1 肿瘤比例分数(TPS) ≥ 1%的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阴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一线单药治疗。帕博利珠单抗联合培美曲塞和铂类化疗适用于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阴性的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一线治疗。帕博利珠单抗联合卡铂和紫杉醇适用于转移性鳞状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一线治疗。帕博利珠单抗单药用于通过充分验证的检测评估肿瘤表达 PD—L1(综合阳性评分(CPS) ≥ 10)的、既往一线全身治疗失败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状细胞癌(ESCC)患者的治疗。帕博利珠单抗单药用于通过充分验证的检测评估肿瘤表达 PD—L1(综合阳性评分(CPS) ≥ 20)的转移性或不可切除的复发性头颈部鳞状细胞癌(HNSCC)患者的一线治疗。帕博利珠单抗单药用于KRAS、NRAS 和 BRAF 基因均为野生型,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高微卫星不稳定性(MSI-H)或错配修复基因缺陷型(dMMR)结直肠癌(CRC)患者的一线治疗。 |
| | | | | 1、本品联合氟维司群,适用于既往接受内分泌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的激素受体(HR)阳性、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阴性的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 |
| | | | | 用于既往接受过含铂化疗的转染重排(RET)基因融合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成人患者的治疗。 适用于需要系统性治疗的晚期或转移性RET突变型甲状腺髓样癌(MTC)成人和12岁及以上儿童患者的治疗,以及需要系统性治疗且放射性碘难治(如果放射性碘适用)的晚期或转移性RET融合阳性甲状腺癌成人和12岁及以上儿童患者的治疗。 |
| | | | | 本品为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GnRH)拮抗剂,适用于需要雄激素去势治疗的前列腺癌患者。 |
| | | | | 限:本品适用于激素受体(HR)阳性、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阴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应与芳香化酶抑制剂联合使用作为绝经后女性患者的初始内分泌治疗。 |
| | | | | 1、非小细胞肺癌(NSCLC): 本品单药适用于治疗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阴性、既往接受过含铂方案化疗后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成人患者。 2、头颈部鳞状细胞癌(SCCHN): 本品单药适用于治疗接受含铂类方案治疗期间或之后出现疾病进展且肿瘤PD-L1表达阳性(定义为表达PD-L1的肿瘤细胞≥1%)的复发性或转移性头颈部鳞状细胞癌(SCCHN)患者。3、胃或胃食管连接部腺癌 :本品可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两种或两种以上全身性治疗方案的晚期或复发性胃或胃食管连接部腺癌患者。4、恶性胸膜间皮瘤(MPM): 本品联合伊匹木单抗用于不可手术切除的、初治的非上皮样恶性胸膜间皮瘤成人患者。5、胃癌:用于联合含氟尿啶和铂类药物化疗一线治疗晚期或转移性胃癌、胃食管连接部癌或食管腺癌患者。6、食管癌适应症:(1)经新辅助放化疗(CRT)及完全手术切除后仍有病理学残留的食管癌或胃食管连接部癌患者的辅助治疗;(2)联合氟嘧啶类和含铂化疗适用于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癌患者的一线治疗。 |
| | | | | 联合紫杉醇用于在含氟尿嘧啶类或含铂类化疗期间或化疗后出现疾病进展的晚期胃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患者的治疗。 |
| | | | | 1.本品与卡铂和依托泊苷联合用于广泛期小细胞肺癌(ES-SCLC)患者的一线治疗。2.本品用于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方法评估为≥50%肿瘤细胞PD-L1染色阳性(TC≥50%)或肿瘤浸润PD-L1阳性免疫细胞(IC)覆盖≥10%的肿瘤面积(IC≥10%)的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阴性的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一线单药治疗3.本品联合培美曲塞和铂类化疗用于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阴性的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一线治疗。4.本品联合贝伐珠单抗治疗既往未接受过全身系统性治疗的不可切除肝细胞癌患者 |
| | | | | 本品用于含铂化疗后疾病进展或不耐受含铂化疗的、具有间质-上皮转化因子(MET)外显子14跳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成人患者。 |
| | | | | 用于既往接受过含铂化疗治疗失败的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患者。 |
| | | | | 本品适用于治疗高瘤负荷的转移性激素敏感性前列腺癌(mHSPC)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