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异地就医备案取消有哪些要求

更新时间:2023-11-20 18:16:33作者:橙橘网

南宁异地就医备案取消有哪些要求

  需要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取消的情形: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变更跨省异地安置地、居住地或工作地的,需取消原异地就医备案登记。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提供户口簿、居住证明、工作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备案手续的,可以随时取消备案登记;通过个人承诺书办理备案手续的,原则上6个月内不得取消备案登记,补齐异地就医备案证明材料后可以随时取消备案登记。

  温馨提示:

  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的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后可在参保地及就医地选定三家以内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治疗机构。

  参保人员在非本人选定的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不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

本文标签: 异地  跨省  慢性病  门诊  特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