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生育津贴申请条件一览

更新时间:2023-11-21 16:10:32作者:橙橘网

东莞生育津贴申请条件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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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2年12月4日前需符合国家、省等计划生育有关规定,2022年12月4日(含)后不再判断计生条件(以生育日期判断)。

  2.生育或计划生育日期上月生育保险按时足额缴费,生育或计划生育日期当月生育保险有参保缴费

  3.职工享受生育津贴期间,需按规定连续参保缴费。

  4.职工产假或休假期间发生工作调动的,需按规定连续缴费。

  5.用人单位已经垫付生育津贴的(即休完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假结束后申请),在职职工由用人单位办理申领生育津贴手续;符合过渡期内的城乡居民或灵活就业人员的生育津贴由个人申领生育津贴手续(城乡居民或灵活就业人员于2023年1月1日(含)后生育的不再享受生育津贴)。

  6.在分娩后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三年内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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