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下半年桐乡企业工作人员继续教育奖励申领条件(第二批)

更新时间:2023-11-22 10:54:33作者:橙橘网

2023下半年桐乡企业工作人员继续教育奖励申领条件(第二批)

  2023年下半年嘉兴桐乡企业工作人员继续教育奖励申领条件(第二批)

  1、申领对象:

  ①2017年7月1日—2019年10月31日之间,取得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员(高级技师)的非国有(控股)企业工作人员。

  ②2017年7月1日—2019年10月31日之间,取得博士学位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人员(特级技师)的非国有(控股)企业工作人员。

  2、申领条件:

  申领对象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申领时仍在我市缴纳社保,并在2017年7月1日—2019年10月31日之间取得博士学位、正高级职称人员(特级技师),硕士学位、副高级职称人员(高级技师),以颁发的证书日期为准。满足条件者即可申领企业工作人员继续教育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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