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衡阳因家庭生活困难提取公积金办理指南

更新时间:2023-11-28 18:53:40作者:橙橘网

2023衡阳因家庭生活困难提取公积金办理指南

  家庭生活困难提取公积金办理指南

  缴存人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或者遇到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缴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

  受理条件

  (1)缴存人家庭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2)缴存人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或者遇到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重大疾病提取的,患者单次发生的县级以上医院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达到2万元以上,或年度累计发生的县级以上医院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达到3万元以上。

  受理(办理)渠道

  柜台办理:管理部柜台

  应提交资料

  (1)a.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①提取人身份证(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婚姻关系证明材料(提取业务有关说明2));

  ②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

  b.遇到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①提取人身份证(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婚姻关系证明材料(提取业务有关说明2));

  ②单位(乡镇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

  c.遇到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①患者为职工本人:提取人身份证;

  患者为职工配偶:提取人及配偶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材料(提取业务有关说明2);

  ②由医保部门出具的近一年的住院结算单;

  对于恶性肿瘤、尿毒症、脑卒中等重大疾病的后续治疗的,可以凭诊断证明及近一年的医疗费用支付凭证提取;

  (2)本人银行卡,开户银行可为中、农、工、建、交、邮储、招商、华融湘江等银行的Ⅰ类借记卡。

  提取额度

  (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按上一年度(不超过12个月)家庭领取的低保总额核定;

  (2)遇到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不超过实际损毁额;

  (3)遇到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个人自付部分。

  提取须知

  同类型提取的,每次提取时间需间隔12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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