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租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更新时间:2023-11-29 16:23:41作者:橙橘网

吉林市租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吉林市租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一、所需材料

  (一)15日内有效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证明(仅外县市缴存职工提供)。

  (二)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须提供:

  1.房屋租赁合同或租赁证明;

  2.吉林省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有效身份证明:

  夫妻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四)婚姻证明:

  1.提取职工为已婚的,须提供结婚证原件;

  2.提取职工为单身的,须填写《个人单身声明》;

  3.提取职工为离异未再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原件。

  (五)仅限银行卡转账提取:

  须提供提取人名下的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吉林银行任意一张I类借记卡。

  二、提取时限和额度

  (一)租住商品住房的,每年(满365日)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提取时最后缴交月月缴存额50%的12倍;

  (二)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每年(满365日)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申请当月租赁住房实际支出的12倍;

  (三)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缴交月数核定提取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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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职工  缴交  吉林市  原件  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