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公开考调条件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11-29 20:55:58作者:橙橘网

绵阳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公开考调条件是什么

  绵阳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公开考调人员考调条件一览

  根据工作需要,绵阳高新区人民检察院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调范围和对象

  符合考调条件的绵阳市内各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绵阳市内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三、考调岗位

  考调名额:2名。考调岗位:检察官助理(司法辅助人员),拟任职级:五级检察官助理。考调人员办理完调动手续后,依据岗位确定相关待遇,原待遇不再保留。具体职位信息和要求详见《绵阳高新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四、考调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

  2.具有较强的执法、司法业务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3.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工作1年以上;

  4.近3年年度考核在称职及以上等次;

  5.年龄、学历及其他考调条件详见《职位表》;

  6.报考人员应具备拟任岗位的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3年11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考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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