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福山区低保办理流程及发放标准

更新时间:2023-10-11 19:02:42作者:橙橘网

烟台福山区低保办理流程及发放标准

  烟台福山区最低生活保障

  办理流程

  申请低保一般应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1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提交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低保申请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的书面申请,提供的信息材料真实、完整、有效的承诺书,低保申请家庭及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

  经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符合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的,乡镇(街道)组织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核实,提出审核意见,对拟确认为低保对象的,在申请家庭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同意,同时确定救助金额,发放确认通知书,并从作出确认同意决定之日起下月发放低保金。

  发放标准

  自2023年1月1日起,烟台市福山区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001元和800元。

  咨询电话

  清洋街道民政办电话:6363316

  福新街道民政办电话:6431938

  东厅街道民政办电话:6442571

  门楼街道民政办电话:6473217

  高疃镇民政办电话:6452983

  回里镇民政办电话:6492916

  张格庄镇民政办电话:6461601

  臧家庄镇民政办电话:2437026

  》》》2023烟台福山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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