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养老资格认证常见问答(企业职工+城乡居民)
2023-07-19
更新时间:2023-07-19 12:44:12作者:橙橘网
依据《高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录取工作安排》《高阳县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安排》要求,春蕾小学2023年招生细则如下:
一、招生对象
凡在2023年8月31日前年满六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未入学的陶口店村、西陶口村,北陶口村、恒道村、吴庄村、赵庄村常住户籍人口,持有高阳县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二、招生原则
2023年,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坚持以下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
(二)以学生实际住址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信息,各位老师有责任向学生及学生家长宣传招生工作有关方针、政策、办法。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
(四)公益性、统一性、强制性原则。通过加强招生管理使本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全部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三、招生数量及范围
计划招收2个班,90名学生。招生范围是所辖6个村的适龄儿童。
四、报名时间
2023年7月20日8:30—7月27日24:00。
适龄儿童、少年家长通过微信关注“高阳教育”公众号,点击“中小学招生”菜单进入“招生入学”系统,在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报名时按意愿选择仅公办中(小)学报名或公办/民办中(小)学均报。
此次报名信息将作为入学依据,一名适龄儿童、少年仅能填报一次,不能重复填报。学生信息提交后,应及时通过“查询、修改、抽签”端口查看学生是否报名成功,如发现填报信息错误,可通过“修改”功能进行更正。2023年7月27日24时,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学生信息不能再进行填报、修改,只能查询。如学生未在报名系统中填报,将影响学生入学。
咨询电话:0312-6813825
各位家长务必提起注意:
因为是第一次进行网络报名,为方便对家长进行指导,我校在报名期间将设立线下咨询点!!!
1.所有计划在我校报名的,务必在20-21号上午7:30—11:30,下午2:30—5:30携带相关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进行咨询。
2.家长必须携带能上网的智能手机,并能在网上熟练操作。
五、报名信息填报
⑴户籍:以户籍簿为准填报。
⑵住房:
①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片区内房屋(不动产)产权,按房产地址填报。
②高阳县以外户籍学生按监护人办理居住证的地址信息填报。住房位置填写要具体到XX村XX小区XX楼XX单元XX室,若没有具体小区名称,以路(街)名称或明显参照物表述。
⑶随迁人员子女,按要求填报户籍、住房信息,还需填报高阳县有效期内居住证信息。
六、报名所需材料
⑴户籍以户籍簿为准。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必须在学校招生片区内且与父或母一方或法律指定的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薄上,否则不认定该生具有该学校片区户籍。
户籍需上传户口本的首页、户主页、学生页;
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为高阳县以外户籍的,还需上传学生和学生监护人有效期内居住证。
⑵房产以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为准。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和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姓名信息相一致,该房产作为入学依据;
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双方或一方不在一个户籍簿上的,如果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有片区内房屋(不动产)产权,并能提供医学出生证明、结婚证、户口簿,则该房产作为入学依据,否则,不予认定;
适龄儿童、少年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片区内房屋(不动产)产权,且户籍未与学生在一起的,若学生和父母所在的户口薄与学生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口簿的户主页地址完全相同,且孩子父母双方能够提供无房产证明(到龙湖公园高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专区开具),该房产作为入学依据,否则,不予认定;
注意:没有交付使用的新购住房和规划用途不是住宅的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房产需上传房产证的房屋所有权人信息页、房产证档案号页;已入住新购住房暂未办理和正在办理产权证的,上传购房合同(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姓名页、房屋具体坐落位置页、房屋具体门牌位置页、房屋交付使用时间页、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全额购房正式发票、契税票据、公共维修基金票据及房产局开具的房屋登记费发票等相关材料;房产证正在抵押的,上传抵押单位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和银行抵押贷款合同(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姓名页、房屋具体坐落位置信息页和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
⑶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等子女除按上述要求上传户籍和房产信息,还需上传监护人的证件和单位出具《协调子女入学的函》等相关材料。
⑷随迁人员子女需上传户籍信息、学生和学生监护人有效期内居住证,还需上传营业执照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
七、招生流程:
8月15日—8月16日,我校通过招生入学系统初步核查学生报名材料,初审合格的材料再由教体局进行核查。确认没有问题后,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发布现场验证的具体时间。
8月17日—19日,学校严格按照招生办法,以招生入学系统中的报名信息为准,对网上初审合格学生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审验。网上初审合格的学生家长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学校现场审验。
8月20日—22日,学校在招生平台对网上初审合格且现场审验合格的学生信息进行确认。报名人数小于等于招生计划时,将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统一对第三类有房无户和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少年通过家长自主抽签确定录取名单。
8月23日,学校对确认录取的学生进行汇总,填写《高阳县2023年一年级、七年级新生录取情况汇总表》后,上报总校。学校通过招生入学系统完成录取工作。学生家长通过招生入学系统的“查询、修改、抽签”端口查看学生录取信息。
八、资助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报名时需带相关资助材料,按照国家政策予以资助。
附: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一)免除学杂费: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中央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现行标准每生每年小学840元、初中1060元、均含取暖费120元),学校相应降低义务教育学生收费标准。
(二)免费提供教科书:所有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和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补助生均补助标准为:小学1000元/年,初中1250元/年(特教1500元/年)。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生均补助标准为:小学500元/年,初中625元/年。生活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
(四)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