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随迁子女为什么要办理居住证?可以不办吗?

更新时间:2023-11-09 16:42:18作者:橙橘网

定州市随迁子女为什么要办理居住证?可以不办吗?

  为什么要办理居住证?《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已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居住证” 。第二十一条规定:居住证的持有人可以享受包括“义务教育”在内的八大基本公共服务。同时,按照国家及省相关入学政策规定,要求“各地要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所以,如果您的子女选择在定州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必须办理居住证。

  居住证办理流程:需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两张1寸免冠照片、居住地址证明到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居住登记并现场采集人像,居住登记满半年以后申领居住证。

  申领居住证条件:需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

  合法稳定就业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在居住地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申领居住证的,应同时提交亲属关系证明。

  连续就读证明材料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本文标签: 居住证  稳定  义务教育  住所  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