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开通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后办理结婚登记材料一览

更新时间:2023-05-30 14:42:27作者:橙橘网

温州开通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后办理结婚登记材料一览

  温州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2、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原件;

  3、3张2寸双方近期免冠合影照片;

  4、双方均非浙江省户籍的,还应当提交一方苍南县有效居住证原件

  6月1日起,双方非浙江省户籍且一方或双方经常居住(6个月以上)在温州的内地居民,可以在温州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办理结婚或离婚业务。婚姻当事人除了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要提交的证件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或纸质《浙江省居住证确认单》。省内户籍人口婚姻登记办理方式则与试点前没有变化。

本文标签: 浙江省  温州  原件  户籍  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