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禁养犬种名单(禁养烈性犬、大型犬名录)

更新时间:2023-10-18 12:18:53作者:橙橘网

西安禁养犬种名单(禁养烈性犬、大型犬名录)

西安市重点限养区内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名录

比特犬

土佐犬阿根廷杜高犬高加索犬
藏獒马士提夫意大利护卫犬罗威纳犬
纽波利顿獒犬威玛猎犬中亚牧羊犬加纳利犬
菲勒犬牛头梗 法老王猎犬阿富汗猎犬
德国牧羊犬爱尔兰猎狼犬英国斗牛犬澳洲牧牛犬
苏俄牧羊犬松狮犬 大丹犬阿拉斯加雪橇犬
秋田犬昆明犬杜宾犬川东猎犬
比利时玛利诺犬中华田园犬日本狼青犬灵缇犬
大白熊犬圣伯纳犬

  以及具有上述犬种血统的杂交犬和肩高50厘米(指成年犬的平均身高)以上的犬种。但工作犬、导盲犬、助残犬等特殊用途的犬只,按《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限养区划分

  1、西安市实行划区域限制养犬。三环路以内区域及三环路以外的城镇居民居住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医院、文物古迹保护区、风景名胜游览区等区域为重点限养区;其他区域为一般限养区

  2、个人申请养犬符合条件的,重点限养区内每户限养一只;一般限养区内每户养犬不得超过两只。重点限养区内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单位饲养或者一般限养区内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必须实行拴养或者圈养。

  违规处罚

  1、在重点限养区内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处理,每只犬可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逾期不处理或者处理后犬只返回的,没收其犬只。

  2、单位饲养或者一般限养区内的个人未对烈性犬、大型犬实行拴养或者圈养

  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每只犬可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并可对其犬只进行适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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