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盘龙区春城大学生创业行动报名对象(小微企业+青年大学生)
2023-06-06
更新时间:2023-06-01 16:42:35作者:橙橘网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符合本县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初中七年级新生招生对象为符合本县入学条件的2023年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办法
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采取分类分批报名录取的办法,其中公办学校分为施教区学生、统筹学生(含统筹一、统筹二、统筹三、统筹四)、政策照顾生、随迁子女,民办学校分为直升生、政策照顾生、统招生。
每位学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一旦被某一学校录取,就不再参与其他学校录取。各批次录取信息将在7月25日前通过浙里办APP向家长反馈。
三、报名方式
除统筹四和政策照顾采取线下辅助登记外,其他类别招生都由学生监护人自行通过浙里办APP在线进行,由县教育局统一在招生管理系统中按既定规则进行录取。
每个学生信息仅与一个手机号绑定,凡2023年春季在本县幼儿园、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其基本信息由招生部门统一导入招生管理系统并与学生监护人手机号关联,学生监护人可直接通过关联手机的浙里办APP增补相关信息并参与本县招生(含民办学校招生,下同),学生信息有误或关联手机号需变更的,请于5月26-29日联系就读幼儿园、小学申请修改;未在本县就读幼儿园、小学的,需先在5月26-29日在浙里办APP登记基本信息并通过审核后,方可参与本县招生。
四、招生咨询与监督举报电话
昆阳学区58109230、鳌江学区58105931、水头学区63988161
萧江学区58106711、万全学区63088773、腾蛟学区63533348
山门学区58110058、县实验中学58101152、平阳县小58191731、
县教育局63886332
招生监督电话:63721754。
五、注意事项
1.学生户籍、学籍、产权、居住证等信息都将通过大数据统一比对,部分信息将预先集成到招生系统中,学生监护人在浙里办APP报名时将无需填写相关信息。
2.学生监护人要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登记不实信息骗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应的入学资格,并纳入招生“非诚信名单”管理,不再参与本县除回施教区学校就读外的其他各类别录取,且通报其所在单位或社区;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婚育、产权、电费发票、社保等证明的,将依法通报公安等有关部门,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平阳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安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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