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办理低保要具备什么条件?

更新时间:2023-10-27 10:22:09作者:橙橘网

太原办理低保要具备什么条件?

  生活困难家庭申请低保的条件?

  户籍状况、家庭经济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是审核确认低保对象的基本要件。

  持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按规定程序确认为低保对象。

  可单独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的条件有哪些?

  (一)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

  (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患有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

  (三)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四)在社会服刑且生活无着的社区矫正人员以及强戒所外就医、执行的生活无着人员;

  (五)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无独立生活能力的重残重病未婚人员,父母年龄有60周岁以上,且家庭财产符合相关规定的,可单独提出申请。计算申请人收入时应当核算其父母的抚养费;

  (六)父母与30周岁以上未婚子女共同生活的家庭,家庭财产符合相关规定的,父母可单独以户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计算家庭收入时应当核算该未婚子女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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