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中专院校立户办理地点

更新时间:2023-06-01 10:12:34作者:橙橘网

南京大中专院校立户办理地点

  大中专院校或者技工学校申请设立学生集体户,应当向院校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交材料。

  户口登记办理:

  户口登记管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具有户口登记管理职能的公安派出所和由公安机关设置的户政办理中心等机构,具体负责户口登记管理工作。

  户口登记管理工作应当由取得户籍管理岗位资格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承办。

  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经区级以上公安机关培训、考核合格的,可以协助从事户口登记事项受理、人像信息采集、户口档案整理、资料复印等辅助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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