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互联网之光”博览会观展团体观众出行方式一览
2023-10-31
更新时间:2023-10-26 13:00:55作者:橙橘网
根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规定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育津贴的计算: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以缴费基数为计算依据)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不享受生育津贴,休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
拓展
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哺乳期女职工下列劳动保护:
(一)不安排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二)对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的,不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三)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一小时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增加一小时哺乳时间。哺乳时间可以一次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或者折合成一定天数使用;
(四)产假期满,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哺乳期可以休假至婴儿满一周岁,请假期间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婴儿满一周岁后,经医疗机构确诊为体弱儿的,可以适当延长该女职工的哺乳期,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