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乌鲁木齐市2023年小学毕业生家长的一封信

更新时间:2023-05-31 18:30:04作者:橙橘网

致乌鲁木齐市2023年小学毕业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小学毕业生家长 :

  乌鲁木齐市 2023 年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 (即小升初) 工作即将开始,为保证每一名小学毕业生能够准确、及时的进入所属国办初中学校就读,现将有关招生政策告知家长,望各位家长认真阅读并积极配合做好今年的小升初工作。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免试就近入学是义务教育阶段基本入学制度。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按照国办初中学区分配录取,同一户籍地址三年之内只能有一名学生(符合政策多子女除外)享受本学区就近入学政策。

  (一)须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户主必须是父(母) 或法定监护人。小学毕业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且所持房产证(或购房协议、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的地址必须与户籍相一致。

  (二)小学毕业生与父(母) 或法定监护人无住房,搭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家,未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的户籍分户,且户籍中注明小学毕业生为世居,没有迁入迁出的记录,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该住址为学生及其父(母) 或法定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并出具相关的证明。

  (三)小学毕业生与父(母) 或法定监护人租住房屋的,需提供市房产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租赁合同,所租住房屋应为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并出具相关的证明。

  二、对于户籍、房产地址不一致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生户籍、实际居住等信息安排入学;非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三、请您按照要求准确提供学生及家长的基本信息、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户籍和学生家庭房产证一致的实际居住地信息,包括所在区(县)、管委会(乡镇)、社区(村)、小区及详细地址。如果学生户籍和学生家庭房产证及实际居住地不相符的,请于2023年6月1日前调整一致。非住宅性质公寓楼商铺、写字楼等处的户口均不作为国办初中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的依据,其户口中的适龄儿童由各区(县)教育局统筹调剂到有学位余额的学校入学。

  四、根据今年小学毕业生学籍信息库及您提供的信息,我们将进行学生基本信息核准工作。核准无误后,将统一打印学生基本信息校对单,请您认真核对学生信息校对单中的信息是否准确确定无误后签字确认。因家长提供信息错误或核对不准确,后果由家长承担。

  五、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效遏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现象,市教育局出台文件,明确政策,相关内容为: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在本学区就近入学、有连续三年完整初中学籍;非本市户口学生服从区(县)教育局分配入学,在本市有连续三年完整初中学籍并实质性就读的:其综合素质评定等级为A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享受普通高中一批次保送生政策。

  提醒家长在考虑子女入学、升学情况时,应提前向教育行政部门咨询,不要轻信提前招生、入校承诺、虚假广告等宣传。如果您对以上工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您及时与学生就读学校或学校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联系。

  感谢您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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