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领取失业保险金对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影响吗

更新时间:2023-10-08 18:14:37作者:橙橘网

南京领取失业保险金对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影响吗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未出现依法应当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的,经办机构不得停发失业保险待遇。

  也就是说,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不影响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同时,也不会因为以个人身份参加了养老保险而停发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停发失业保险金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失业人员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停发失业补助金

  ①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

  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

  ③死亡;

  ④应征服兵役;

  ⑤移居境外;

  ⑥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⑦被判刑收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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