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电动车上牌时间规定

更新时间:2023-10-28 12:30:08作者:橙橘网

贵阳电动车上牌时间规定

  贵阳电动车上牌时间

  根据《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条:购买电动自行车,应当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领取号牌、行驶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电动自行车登记事项及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并监制。

  申请登记,应当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电动自行车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来历凭证;

  (三)电动自行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齐全有效且按规定标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电动自行车,应当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当日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理由。

  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损毁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持身份证明到原登记机关补换号牌、行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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