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政策

更新时间:2023-06-05 22:49:32作者:橙橘网

汕头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政策

  ✉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

  【补贴条件

  1、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本省及协作地区(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下同)的脱贫人口,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含1年,下同)劳动合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劳动合同不作时间要求,下同)。

  2、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补贴标准】

  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

  【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