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新区创业的企业原始法定代表人落户全指南

更新时间:2023-11-06 18:03:48作者:橙橘网

天津滨海新区创业的企业原始法定代表人落户全指南

  ➤➤天津滨海新区创业的企业原始法定代表人落户全指南

  申请条件

  在滨海新区创业的企业原始法定代表人(不得注册高中及以下学籍;在外省市同期1年无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5万元以上,且该企业聘用5名以上就业人员(企业为其正常连续缴纳1年社会保险费且同期无异地社会保险费缴纳),支持其落户滨海新区合法产权住房或人才市场集体户。

  申请材料

  1.申请落户承诺书;

  2.企业原始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及5名就业人员《居民身份证》;

  3.《天津市居住证》;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5.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

  6.该企业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7.落户在滨海新区合法产权住房的需提交不动产权证(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及亲属关系证明;

  8.在滨海新区无合法产权住房的,可落户在滨海新区人才市场集体户,无需提供落户地点材料。

  申请流程

  1.申请落户人和所在企业在滨城户籍新政微信小程序网上预约,在预约办理日到预约办理地点现场提交材料(开放全流程网上办理后,可通过滨城户籍新政微信小程序提交申请人相关材料及邮寄信息);

  2.区教体局、各开发区和泰达街相关教育部门进行高中及以下学籍审核;

  3.区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当前存续状态、企业基本登记信息进行审核;

  4.区人社局、各开发区相关人社部门进行员工在该企业就业及近1年社保缴费情况审核,并对同期异地社保缴费情况进行审核;

  5.区税务局、各开发区相关税务部门对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进行审核;

  6.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各开发区相关产权登记部门对不动产权证进行审核;

  7.区公安局对犯罪记录、居住证办理情况、亲属关系情况进行审核;

  8.经区教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区税务局、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区公安局、各开发区和泰达街相关部门联审批准后,由公安机关打印并邮寄《准予迁入证明》。

  推荐阅读:

  天津滨海新区户籍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政策来源:天津滨海新区人民政府,https://www.tjbh.gov.cn/government/contents/11160/278963.html

本文标签: 滨海新区  开发区  企业  情况  集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