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病假工资支付规定

更新时间:2023-10-13 12:57:39作者:橙橘网

衡阳病假工资支付规定

  衡阳病假工资支付规定

  衡阳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支付其病伤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

  病伤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图源:摄图网(ID:400172675)

  衡阳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形有以下三种:

  ①寒暑假:依法享受寒暑假,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②事假: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规定不扣工资的。

  ③病假:

  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工作满20年以上,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职工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以上第二或第三种情形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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