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才公寓配租原则

更新时间:2023-11-02 16:52:17作者:橙橘网

株洲市人才公寓配租原则

  株洲市人才公寓配租原则:

  一、配租原则

  根据人才层级分批次按照摇号顺序依次选房,房源选完即止。有对应房源未选或选定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配租申请。

  二、申请条件及对象:

  新引进到株洲市市区重点产业企业及相关科研院所、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与所在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在市区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无住房,未享受我市公共租赁住房或单位暂住房的人才。主要包括:

  1、中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2、担任高新技术企业或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职务的经营管理人才;

  3、新引进“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的人才;

  4、技师以上技能人才;

  5、经市委人才办、市住建局等联合审核的其他新引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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