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坦洲镇人才房租赁流程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2023-11-01 12:44:18作者:橙橘网

中山市坦洲镇人才房租赁流程是怎样的?

  人才房租赁工作流程:

  (一)信息发布。人才房房源配租信息经镇党建工作办(组织人事办)审核后在坦洲镇政府网站发布。

  (二)受理申请。人才房运营管理机构统一受理人才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

  (三)资格条件审核。镇党建工作办(组织人事办)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拟定符合选房资格人员及排位名单。

  (四)公示及异议处理。镇党建工作办(组织人事办)在坦洲镇政府网站公示符合选房资格人员及排位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或其他问题的,须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由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核查处理。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五)名单报备。公示期无异议或异议核查工作结束后,由镇党建工作办(组织人事办)将最终确认符合资格人才及排位名单报镇党委研究同意。

  (六)安排入住。人才房运营管理机构根据符合资格人才及排位名单安排人才(用人单位)选房、签订租赁合同、缴交租金及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个月租金)、办理入住手续。

  (七)费用支付。人才按租赁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水、电、燃气、网络、有线电视、物业服务、非不可抵抗力造成的维修费用等其他费用。

  (八)租金补贴发放。人才房运营管理机构每季度前10个工作日内将上一季度符合人才房租金补贴条件的人才汇总名单及补贴金额报镇党建工作办(组织人事办)进行审核,并在坦洲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人才,人才房租金补贴由镇党建工作(组织人事办)办负责发放。

  (九)续租申请。人才若有续租意愿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递交续租申请,经镇党建工作办(组织人事办)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确认符合资格条件的,与人才房运营管理机构续签租赁合同。

  (十)换房及租金变更。租赁期间,人才因人才层次提升等客观原因确需更换人才房的,须向人才房运营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镇党建工作办(组织人事办)核查通过后予以更换。更换人才房不影响原租赁合同有效期,自更换当月起租金补贴按提升后的人才层次标准执行,享受人才房租金补贴期限累计计算。

  (十一)退房。人才租住期届满需退房的,由人才房运营管理机构提前1个月告知人才(用人单位);人才主动提出提前退房的,应提前1个月向人才房运营管理机构提出。经人才房运营管理机构现场确认、结清费用后与人才或用人单位解除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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