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保定市高阳县建新小学秋季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23-07-19 10:44:20作者:橙橘网

2023年保定市高阳县建新小学秋季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高阳县建新小学1997年12月建校,坐落在县城西关,占地面积9800.87平方米,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学校。

  建校以来,学校严谨治学,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取得了丰硕的办学成果,先后被省市县有关部门授予“德育示范校”“标准化学校”“文明校园”“书香校园”“教师专业发展示范校”“语言文字示范校”“教育教学质量优胜单位”“教育教学质量立功单位”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根据《高阳县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安排》的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原则,现将我校招生工作公示如下:

  (一)招生对象

  小学阶段: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17年8月31日出生)未入学的具有我校片区内户籍(公共地址户口除外)的适龄儿童或持有我校招生片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二)招生计划和片区范围

  计划:秋季学期计划招收4个教学班,180名学生。

  范围:县城“三利大街-朝阳路-建新大街-向阳路”围成的方形区域。

  (三)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7月20-27日学生家长通过网上招生服务平台报名,8月15日开始审核。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线下审核资料的方式。

  2023年7月27日24时,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学生信息不能再进行填报、修改,只能查询。如学生未在报名系统中填报,将影响学生入学。

  (四)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2023年7月20日8:30—7月27日24:00。

  适龄儿童、少年家长通过微信关注“高阳教育”公众号,点击“中小学招生”菜单进入“招生入学”系统,在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报名时可按意愿选择仅公办小学报名或公办/民办小学均报。若仅填报了民办学校,一旦未被录取则视为放弃在高阳县其它学校就读。

  此次报名信息将作为入学依据,一名适龄儿童、少年仅能填报一次,不能重复填报。学生信息提交后,应及时通过“查询、修改、抽签”端口查看学生是否报名成功,如发现填报信息错误,可通过“修改”功能进行更正。

  注:7月20日至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学校设招生入学咨询服务点,负责招生政策解释或现场指导填报工作。

  2.线上审核:8月15日—8月16日,学校通过招生入学系统初步核查学生报名材料。教体局对学校初审合格的材料进行核查,确认没有问题后,学校通过“高阳县建新小学”微信公众号发布现场验证时间。

  3.线下审核:8月17日—19日,学校严格按照招生办法,以招生入学系统中的报名信息为准,对网上初审合格学生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审验。网上初审合格的学生家长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学校现场审验。

  8月20日—22日,学校在招生平台对网上初审合格且现场审验合格的学生信息进行确认。报名人数小于等于招生计划时,将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统一对第三类有房无户和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少年通过家长自主抽签确定录取名单。

  8月23日,学校对确认录取的学生进行汇总,学校通过招生入学系统完成录取工作。学生家长通过招生入学系统的“查询、修改、抽签”端口查看学生录取信息。

  招生咨询电话:0312-6622586

  (五)资助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报名时需带相关资助材料,按照国家政策予以资助。(资助政策附后)

  附:河北省义教阶段资助政策简介

  1.免除学杂费

  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中央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现行标准每生每年小学735元、初中935元、均含取暖费85元),学校相应降低义务教育学生收费标准。

  2.免费提供教科书

  所有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和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补助生均补助标准为:小学1000元/年,初中1250元/年(特教1500元/年)。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生均补助标准为:小学500元/年,初中625元/年。生活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

  4.申请方式

  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

  高阳县建新小学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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