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盘龙区春城大学生创业行动报名对象(小微企业+青年大学生)
2023-06-06
更新时间:2023-06-01 18:20:24作者:橙橘网
根据福州市人社局发布的《福州市“好年华 聚福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2023你啊 福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奖励补贴类型如下:
(一)万元生活补贴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及以上毕业生,在我市企事业单位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三个月以上并落户福州的,按每人1万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申请渠道:
登录“榕e社保卡”APP→“一次性生活补贴”。联系电话:0591-83354217。
(二)“双一流”毕业生落地奖励
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来榕工作,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硕士毕业生应于2014年1月1日之后毕业、2016年1月1日之后来榕;本科毕业生必须于2015年1月1日之后毕业、2017年1月1日之后来榕),落地一年后给予硕士每人3万元、本科每人1.5万元人才奖励。
申请渠道:
向所属县(市)区人社局申报。联系电话:0591-83336454。
(三)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
“985”、“211”高校、境外著名大学毕业,所学专业对应的学科门类为工学,毕业后三年内,近一年内到我市“规模以上企业”(由县区统计局或工信局认定)工作,企业支付年薪达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现为108133元/年)达一定比例(本科1倍,其他1.2倍)按企业税前支付薪酬50%(211工程)、60%(985工程或境外著名大学)的标准发放企业聘用补助,累计补助不超过3年。
申请渠道:
向所属县(市)区人社局申报。联系电话:0591-83336454。
(四)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
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给予每人1500元的一次性扩岗补助。
申请渠道:
向所属县(市)区人社局申报。联系电话:0591-87305720。
(五)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小型微型企业吸纳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人数给予1年期限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补贴。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渠道:
向所属县(市)区人社局申报。联系电话:0591-87301896。
(六)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我市上年度灵活就业窗口最低缴费额的65%,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渠道:
向常住地属地的社区(村)或街道(乡镇)就业服务平台申报。
(七)灵活就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并在福州市辖区范围内的保险公司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的标准,对其实际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给予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三年。
申请渠道:
1.向常住地属地的县(市)区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领;
2.保险公司代为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