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居民养老保险首次参保所需材料

更新时间:2023-10-08 14:23:40作者:橙橘网

海口居民养老保险首次参保所需材料

  海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材料

  需要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材料!

  城乡居民办理参保登记业务时,由于业务系统中增加了社保卡核验功能,已办理社保卡的城乡居民无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证照,而由系统直接调取社保卡电子证照替代。

  参保对象

  凡具有海南省行政区域内户口,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当年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不满12个月,未领取职工或居民基本养老金的城乡居民,可以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海南省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灵活就业或未就业港澳台居民,或持有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可以在居住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三沙市户籍人员可以选择三沙市以外的居住地作为参保地;三沙市以外无居住地的,可选择就近的市县作为参保地参保。已经在三沙市以外的其他市县参保的,可不变更参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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