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行为成立犯罪的会判多长时间
2023-12-20
更新时间:2023-12-20 10:30:11作者:佚名
逮捕和立案侦查的区别有:立案侦察并不一定会逮捕,而逮捕肯定要被立案侦查,逮捕所具备的法律效应显然大于立案侦查。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并不必然会被逮捕,但是可能性是很大的,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案情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应由公安机关提出,并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侦查、强制措施、逮捕,这些程序都规定在《刑事诉讼法》中。您可以通过百度的搜索引擎查询该法律文件的全文,学习和参考。
立案侦查规定在《刑事诉讼法》的“第二编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的“第一章立案”、“第二章侦查”中。其中,“立案”规定在第107条至第112条;“侦查”规定在第113条至第166条。由于相关法律条文过多,不便粘贴复制,请您自己通过百度的搜索引擎查询。
逮捕规定在《刑事诉讼法》的“第一编总则”的“第六章强制措施”中。具体指第78条至第98条。由于相关法律条文过多,不便粘贴复制,请您自己通过百度的搜索引擎查询。
根据前述法律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应由公安机关提出,并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因而,可以说,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并不必然会被逮捕,但是可能性是很大的,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案情决定。
综上所述,立案和立案侦查是两种不同的行为,但是也有紧密的联系,立案是指司法机关针对需要进一步审查的刑事案件进行了备案的诉讼行为,立案侦查则是指在立案后对于案件中的疑点盲点对案件进行进一步的挖掘,先有立案,才有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