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费负担(财产诉前保全的费用)
2024-01-10
更新时间:2024-01-10 08:19:31作者:佚名
1、财产数额在1000元以下的或者与财产数额无关的:每件30元;
2、1000元—10万元的部分数额 :乘以1%;
3、10万元以上的部分乘以0.5%,但不能高于5000元。
四、离婚案件:每件诉讼费是50-300元,20万元以上的数额收0.5%。
五、侵害人身权案件:每件诉讼费是100-500元,5万—10万的部分数额,收1%;10万以上的部分数额收0.5%。
六、其他的非财产类型案件:每件诉讼费是50-100元。
七、劳动争议类案件: 每件诉讼费是10元。
八、知识产权有关的纠纷案件:如果金额无争议的,每件500-1000元;如果金额有争议,就按财产案件的诉讼费计算标准来算。
九、破产案件:依据破产的财产总数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的具体受理费标准减去一半计算,但必须低于30万元。破产申请费是在清算完成后才要求缴纳。
十、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诉讼费是100元;其他的行政案件,每件诉讼费是50元。
十一、管辖权异议案件:异议如果不具备成立条件的,每件诉讼费是50-100元。
十二、申请支付令案件: 缴纳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标准的三分之一。
十三、申请公示催告案件:每件交诉讼费是100元。
十四、仲裁裁决申请撤销的或者仲裁协议的效力得到认定的:每件交诉讼费是400元。
十五、案件通过简易程序来审判,通过调解解决或者当事人直接就申请撤诉的,第三人在拥有独立请求权的基础上提出相关诉讼意见,人民法院如果决定合并来审理解决,那么案件的受理费就只需缴纳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