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故意伤害犯罪立案追诉标准是怎样规定
2024-02-01
更新时间:2024-02-01 14:26:40作者:佚名
共同犯罪中同案犯的基本情况,包括同案犯姓名、住址、体貌特征、联络方式等信息,属于被告人应当供述的范围。公安机关根据被告人供述抓获同案犯的,不应认定其有立功表现。被告人在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过程中确实起到协助作用的,例如,经被告人现场指认、辨认抓获了同案犯;被告人带领公安人员抓获了同案犯;被告人提供了不为有关机关掌握或者有关机关按照正常工作程序无法掌握的同案犯藏匿的线索,有关机关据此抓获了同案犯;被告人交代了与同案犯的联系方式,又按要求与对方联络,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了同案犯等,属于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同案犯,应认定为立功。
对于共同犯罪案件,不要求共同犯罪人必须交代出其他共犯人单独实施的其他罪行,但是对于自己参与实施的犯罪涉及其他共同犯罪人的犯罪事实的,必须如实交代,才能按自首论处。当然,如果犯罪分子不仅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而且还主动揭发、检举出其他犯罪分子(包括共犯)单独实施的罪行并经查证属实的,则可以按立功对待。如果揭发的不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罪行,不是立功,而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应属于构成自首的必要条件。认定被告人是否构成该项立功,应当根据被告人在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中是否确实起了协助作用。如经被告人当场指认、辫认抓获了同案犯;带领公安人员抓获了同案犯;被告人提供了不为有关机关掌握或者有关机关按照正常工作程序无法掌握的同案犯藏匿的线索,抓获了同案犯等情况,均属于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同案犯,应认定为立功。
综上所述,共同犯罪的认定是需要符合构成条件的,可参照上文中提到三点,而共同犯罪的认定是确实对案件起到了帮助的作用,比如指认现场、辨别抓获同案,以及提供一些关于同案犯的线索等等。以上是对共同犯罪立功的认定的相关知识,若有其他问题可咨询律师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