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变更还执行原法人,如果是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后出的问题,与原法定代表人履职行为没有因果关系的,以变更之日起,原法定代表人对以前签发的公司文件负责,现法定代表人对公司以后的负责。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下:
1、民事责任
(1)损失赔偿责任。因法定代表人的故意、过失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而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有权就该损失向法定代表人主张赔偿责任。
(2)法定代表人滥用职权所获取的收入归入公司。
2、行政责任
如果公司存在非法经营、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法院可以直接对其进行罚款,同时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不知情且无过错的除外。
3、刑事责任
对于公司的犯罪行为,应由公司承担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并不因此而承担刑事责任。但是考虑到多数情况下公司犯罪是按照公司主管人员的意志而实施的,因此,公司犯罪时不仅仅会处罚公司,很多情况下还会追究主管人员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即两罚制。在两罚制下,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通常会被理解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五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