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关于对部分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加强对外地牌照车的进京管理。
外地车每年最多可在京行驶84天。
根据《通告》要求,自2019年11月1日起,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客汽车,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和通州区全域范围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每辆车每年最多办理进京通行证12次,每次办理的进京通行证有效期最长为7天。
直白点说,就是每辆外地牌照车辆每年最多可在北京行驶84天。这回好了,六环路和通州区域也要凭进京证了。
违规停放将扣减“进京证”办理天数。
值得注意的是,《通告》要求,在“进京证”有效期届满前,车辆应驶出上述限行范围。
这意味着,除了上路天数受限外,外地牌照车辆的停放也将受到制约。
未办理进京通行证或进京通行证超过有效期,在上述范围内支路等级以上城市道路停放的,根据停放天数相应扣减当年可办理进京通行证的天数。未办理进京通行证或进京通行证超过有效期,进入上述范围道路行驶的,认定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上述范围周边道路设置禁令标志,并通过增设、整合道路及城市公共空间视频监控资源,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
已经领取外埠客运通行证的省际长途客运汽车和省际旅游客运汽车。军队、武警车辆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无需办理进京通行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