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绑架刑事量刑标准 绑架罪量刑标准刑法
2024-03-11
更新时间:2024-03-11 19:13:27作者:佚名
检察机关经审查应当分别作出以下决定:
1、对于符合逮捕条件的,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
2、对于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制作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说明不批准逮捕的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发现应当逮捕而公安机关未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建议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公安机关认为建议正确的,应当立即提请批准逮捕;认为建议不正确的,应当将不提请批准逮捕的理由通知人民检察院。如果公安机关不提请批准逮捕的理由不能成立的,人民检察院也可以直接作出逮捕决定,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综上所述,检察院拿到公安机关提交的逮捕申请书后,尽快的审查,主要看是否证据齐全、是否有犯罪事实等。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拘留,则检察院做出批捕的决定应当在七日内。而还没有执行强制措施的,检察院批捕的时效最长是十五日,案情严重的可以延长到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