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重新分割需要公证吗
2024-03-11
更新时间:2024-03-11 22:10:44作者:佚名
×××,男,一九××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
×××,女,一九××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
×××与×××于一九××年××月××日在××××登记结婚,现因××××××××××,已无法共同生活,故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现就财产及子女抚养达成如下协议:
1、 ×××××××的房产是婚前财产,离婚后归×××所有,×××搬出。
2、 ×××、×××的婚生子女×××归×××抚养,×××每月给×××生活、教育费500元,直至×××18周岁。
3、 现家中的彩电、冰箱、洗衣机、金银首饰全归×××所有。
4、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5000元人民币,由×××负责赔偿。
本《离婚协议书》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立协议人:
×××(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