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相关司法解释主要内容是什么
2024-03-12
更新时间:2024-03-12 01:15:02作者:佚名
对笔迹鉴定的申请由谁提出,应当根据具体案情的不同而分配。当原告所提供证据达到了证明借贷关系成立或证明了借条系被告所书,完成了举证责任时,被告如否认是其签字则由被告申请作笔迹鉴定;当原告本身不能完成证明责任时,则首先应当由原告自己申请作笔迹鉴定,从而完成自己的证明责任。只有在原告完成了借条是被告所签的举证责任后,被告抗辩时,举证责任才依法发生转移,由被告对抗辩事实进行举证,这是对“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正确理解。
综合上面所说的,笔迹鉴定就是对当事人的书写进行依法的鉴定,对于书写的人不管是死亡还是在世的公民都是可以进行做的,因此在鉴定的时候就要当事人依法的申请,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那么都是可以办理的,所以,在办理的时候就一定要按流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