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的征收方式一般分为查账征收和定期定额征收两种方式。
一般对于账簿、凭证、财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能够如实核算应纳税款的纳税人,适用查账征收:即自行申报缴纳额,经税务机关查账核实后,再进行多退少补。
对于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一般采用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即通过税务机关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时期内的营业额,来确定其应纳税额。
法律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九条
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