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复陷害罪的构成具体几个方面

更新时间:2024-04-03 19:15:59作者:佚名

报复陷害罪的构成具体几个方面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害的对象,只限于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这四种人。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或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打击报复陷害的行为。行为人必须是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即违反有关规定,超出职权范围,假借公事名义,陷害他人,在这个意义上说,报复陷害行为是一种渎职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不可能滥用职权报复陷害他人的,如果实施了报复陷害行为,应根据其行为的性质和侵犯的客体,构成什么罪,就以什么罪论处。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报复陷害他人的目的。如果没有报复陷害的目的,而是由于政策水平不高,思想方法主观片面,工作作风简单粗暴、对事实未能查清等原因,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处理不当,致使其遭受损失的,属于工作上的失误,不构成犯罪。

为您推荐

报复陷害罪的构成具体几个方面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害的对象,只限于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这四种人。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或批评

2024-04-03 19:15

法律背信运用受托财产行为规定定罪量刑标准有哪些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2024-04-03 19:15

最高检持有伪造的发票犯罪的司法解释主要内容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补充规定》(节录)(2011年11月14日)三、在《立案追诉标准(二)》中增加第六十八条之一:[持有伪造的发票案(刑法第二百

2024-04-03 19:15

最高院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相关解释包括什么主要规定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号)[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案(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

2024-04-03 19:15

上下班时间受伤算是工伤吗(上班时间受伤都算工伤吗)

国家并未规定上下班时间,只规定了工时:具体如下:《劳动法》、《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等规定:(

2024-04-03 19:15

法律中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的基本含义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是指过失损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2024-04-03 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