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行为成立犯罪的应该怎么样判处
2024-04-21
更新时间:2024-04-21 01:20:52作者:未知
根据《立案追诉标准(二)》第78条的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综上所述,立案追诉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系组织者、领导者;
2、人员达到三十人以上;
3、层级在三级以上。
上述三个条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立案追诉标准的,则不构成本罪。
对参与人进行辩护时要提出根据罪名,只有组织发起管理人员才是领导者,而参与人是在不知情情况下被迫的,所以不按犯罪处理。注意区分长期领导和临时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