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案件的相关解释主要规定是什么
2024-04-23
更新时间:2024-04-23 01:16:26作者:佚名
下列发明属于职务发明:
1、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
2、履行单位在本职工作之外分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
3、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但国家对植物新品种另有规定的除外;
4、主要利用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但约定返还资金或者支付使用费,或者仅在完成后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验证或者测试的除外。
对于职务发明,单位享有申请知识产权、作为技术秘密保护或者公开的权利,发明人享有署名权以及获得奖励和报酬的权利。对于非职务发明,发明人享有署名权和申请知识产权或者作为技术秘密保护或者公开的权利。
当然我们国家对于职务方面的发明创造它的一个保护的力度是非常严格的,主要还是因为它涉及到一个公司内部的生产经营方面的问题,所以也规定了,劳动者在辞职之后,需要隔一段时间之后才能够申请自己的发明创造。